《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自1999年5月29日颁布实施以来,对促进饲料业和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公众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不断提高,特别是当前,消费者越来越将饲料的安全与食品安全放在等同的地位看待。为了进一步加强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解决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中出现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农业部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报请国务院审议。国务院法制办在征求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意见的基础上,经与农业部研究、修改,形成了目前的征求意见稿。并于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日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
征求意见稿出台后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其中就包括北京大学公共利益法律诊所的老师和同学们。作为国内为数不多开展法律诊所教育的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一直致力于通过诊所式教学,参与与实践相结的授课理念,切实提高法学院学生运用法学知识、法律思维,处理现实社会问题的能力。北大法学院公共利益法律诊所则是通过课上理论学习及组织同学深入研究某一公共利益问题,启发学生关注社会公益问题,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热心与责任感。
2010年3月始,北京大学法学院公益诊所成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修订建议项目工作组”。工作组在诊所老师刘东华律师、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法学院教授古德丹(DAN GUTTAMN)、杨晓雷博士的指导下,陶海燕、王榧凡、徐昆、曾思、林伊泓、周韶龙、郭立伟、姚希鸿、刘泰英、袁琳等十位同学迅速成立了针对饲料安全的研究小组,从饲料添加剂安全、标签规范、质量监管体系建设、质量标准体系等多方面展开深入研究,并最终将研究成果作为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修改的依据。
作为诊所学生主动参与国家立法的一次尝试,小组学生的研究工作得到了法律诊所老师的悉心指导,也受到了国务院法制办领导的重视。研究小组受邀与国务院法制办相关立法专家,就修改意见稿进行了深入的交流。随后,公益法诊所课学生针对交流成果,进一步完善了研究成果,通过研究讨论,最终形成一致意见,上交国务院法制办。
此次活动,是北大师生发挥主人翁意识,积极参与国家立法的一次有益尝试;是北大师生充分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政治参与权的体现;更是北大公益法诊所课师生关注社会公益问题,以切实行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次探索与实践。
(供稿时间:2010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