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基本信息
(一)课程名称:诊所式法律教育
(二)学制学时:一个学期为一个循环周期,每周课堂工作3个学时,课下实践4个学时,个别指导3个学时,每周每个学生要与指导老师一起工作至少6—10个小时。
(三)学分:总共3-5个学分,其中包括诊所课程3个学分,另外根据同学的需要可以顶做2个学分的实习课程。
(四)授课对象:三年级以上本科生、法律硕士生、法学硕士生。
二、法律诊所课程的基本主题、内容、目标和方法
北京大学诊所式法律实验教学中心是以学生实际法律业务操作为基础、集教学、科研和服务社会为一体实验性人才培养平台,主要体现为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其一,法学理论知识的探索实践。当前,中国法律知识的理论构成处于多元化的状况,在法律界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是:“阳春白雪”式的理论和价值没有现实的基础和功效,现实社会中的经验和知识又往往难以获得理论和价值上的合理正当支撑。诊所实验中心通过面对实际问题的解决,常识性地将现有制度、知识理论和本土经验在解决问题过程中进行有机结合,促使多元知识在现实问题上进行合理有效实践,为有效中国法学知识和理论的创造和形成创造条件,这是任何一种传统理论教学课堂无法实现的目标。
其二,法律教育教学的创新实验。当前,与以上现象相关,在法学教育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是:校园中学习的理论知识在现实中往往是无用的,现实中有用的做法虽有效但往往又缺乏正当性无法作为知识在大学里传授。通过以上理论知识的实践,学生在解决现实问题中,可以合理地对多元理论知识和制度进行价值和功能上的判断,有效地弥合当前学术理论和社会实务的分裂和冲突的问题,从而通过实践实验活动,使学生在现实问题的解决中既能够找到理论价值的现实合理性,同时,也能够发掘出现实经验和办法的正当道德和价值基础,进而,培养出既有理论和道德基础,又有解决现实问题能力的合格的法律人才。
其三,高端法律人才的孵化。法学是一门济世的学问,法律的生命在于现实中的有效运行,法律人才的培养应该是开放式的社会实践创新活动。诊所式教学通过促使学生直接面对和解决现实中的中国社会问题,通过学生面向社会的服务,使法律学习深深地根植于社会现实,使学生能够在实验中培养自己的职业精神、家国情怀和历史使命感,提升自身的创造性思维和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锻造自身的品格和意志,从而在有效地融合价值、经验和信念的基础上培育出服务国家与社会的远大理想。
北京大学诊所式法律实验教学中心主要有以下的课程主题、内容、目标和方法:
(一)课程主题与类别
自设立至今,北京大学诊所式法律实验教学中心开办过如下诊所课程:民事行政诉讼法律诊所,立法建议法律诊所,校外诊所,公益法律诊所,非营利组织诊所,社区法治建设诊所,高等院校学生权利保护诊所,法律援助研究诊所,谈判诊所,环境法诊所。 其中,诉讼法律诊所以民事、行政案件的代理咨询活动为主要内容,立法建议诊所以起草并推动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建设和完善为主要内容。
(二)课程目标
北京大学法律诊所课程的培养目标涵盖两个方面:其一,训练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法律职业思维和职业技能,具体包括个案法律问题研究、法律检索、法律文书写作、会见当事人、证据调查、出庭代理、法律规范性文件撰写、公共游说、谈判、调解、社会调查、团队合作等方面的能力与技巧; 其二,通过对社会问题的关注与分析,以及问题解决方案的创设与实际操作,培养学生敏锐的职业意识、严谨的职业精神、高尚的职业理想、健康的职业心理、端正的职业态度和规范的职业道德。
(三)授课方法与方式
诊所法律教育的核心工作方式是指导学生操作社会生活中的真实案件,与传统的理论知识讲授,以及讨论式教学、案例教学、模拟教学相比,具有独特的方法与操作模式。
其一,诊所的教学素材必须是社会生活中发生的真实案件或真实项目工作,而不是案例,每个学生必须进行真实案件或者工作的操作;
其二,诊所的课程运行必须由学生自主进行操作,以学生操作为主,以老师辅导为辅。学员自主计划、安排案件代理和其他课程工作的内容和进度。指导老师主要为学员提出建议,但不决定以上内容。但在重大问题上,如出现危及当事人利益的情况下,指导老师可以进行干涉;
其三,诊所的课堂必须以参与式、互动式的教学方式、方法为主,而不是讲授式;
其四,诊所的运行空间不仅仅包括课堂,还包括课下指导和社会实战,诊所行为要服务于社会法治建设和发展。
三、教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