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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春季学期“诊所式法律教育”课程介绍

浏览次数: 日期:2020-01-20
 

为丰富和满足法学院实务教学课程的需求,2020年春季学期法学院诊所式法律教育课程将设立三项诊所课程模式:民事行政诉讼法律诊所、小创(微)企业法律实务诊所和立法诊所。其中民事行政诉讼法律诊所拟招生20人,小创企业法律实务诊所拟招生24人,立法诊所拟招生10人。下面对三个诊所的课程情况进行简要介绍。

 

课程名称:民事行政诉讼法律诊所

课程内容:

民事行政诉讼法律诊所主要为指导法学院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操作与民事、行政诉讼相关的法律实务,由诊所学生在诊所教师的指导下,为贫穷的当事人提供无偿的专业法律服务。 

开课方法、方式:

Ø 课堂:课堂教学为每周一次3个小时的公共课,教学主题有会见当事人、谈判、调查取证、文书写作、法庭质证、法庭辩论,等等。

Ø 值班咨询:诊所课的每位学生必须每周一次3个小时,在固定的咨询室,为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Ø 代理案件:3-5名诊所学生作为一个小组在教师指导下,在诊所学期内共同代理一个真实的案件。

课程达到效果:

通过对真实案件的操作和训练,演练法律实务技能,体验职业道德,为社会上那些贫困和无人代理的人们提供他们所需要的法律服务。同时分享指导教师的实务经验与研究,享受团队合作,结交伙伴凝结友谊,提升与深化对法律问题的敏锐、激情与理智。

选课学生要求:

1、学生年级要求法律本科三年级以上以及法律硕士、法学硕士;

2、学生能够保证一周有三天、每天8小时的时间做诊所的实习工作,时间可以累积,不要求是早九晚五。

3、认真出勤并参与分组或集体讨论,不无故缺课、缺勤;

4、认真完成每次课后指定的作业,与授课老师、同学积极进行沟通交流;

5、按照诊所工作安排,认真进行值班、完成当事人委托的工作;

6、缺课两次以上(不包括两次)成绩为不及格,包括第一堂宣讲课。

 

课程名称:小微(创)企业法律实务诊所 

课程内容

本课程主要为指导法学院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操作与企业相关的法律实务,由诊所学生在诊所教师的指导下,为小微企业、创业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课程授课人包括法学院教师、校外专家,均有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等从业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

开课方法、方式:

Ø 课堂:课堂教学为每周一次3个小时的公共课,教学主题有小微(创)企业初步法律评估、尽职调查、股权及治理结构,等等。

Ø 学生实务操作:3-5名诊所学生作为一个小组在教师指导下为服务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课程达到的效果

本课程的目的在于,通过针对企业法律问题的实务训练,增强学生综合运用已经学习的能力,将法律知识应用于公司业务(小微企业、创业企业)、实际交易中的能 力,学习理解客户的实际问题、对法律的实际需求,并对企业法律构架、合同、期权计划等法律文书、企业交易法律实务、如何解决企业客户的问题有框架性的理解,掌握和提高应用能力,为参加实务工作奠定基础。同时,通过学生提供的服务,为大学生创业企业、社区小微企业等解决法律需求。

选课学生要求:

1、学生年级要求法律本科三年级以上以及法律硕士、法学硕士;

2、学生能够保证一周有三天、每天8小时的时间做诊所的实习工作,时间可以累积,不要求是早九晚五。

3、已学习过一定法律课程:如公司法、合同法等;

4、认真出勤并参与分组或集体讨论,不无故缺课、缺勤;

5、认真完成每次课后指定的作业,与授课老师、同学积极进行沟通交流;

6、按照诊所工作安排,认真进行值班、完成客户委托的工作;

7、遵守诊所工作规范和要求,对客户的信息严格保密。

8、缺课两次以上(不包括两次)成绩为不及格,包括第一堂宣讲课。

 

课程名称:立法诊所

课程内容

立法诊所课程以地方立法为切入点,在指导老师的带领下,采取理论教学、实地调研、立法起草相结合的方式,拟定地方立法草案。课程授课人包括法学院教师、校外专家等。

本学期拟以雄安新区规划管理立法为实践课堂,课程安排5个单元,计划用时16周。

开课方法、方式:

Ø 课堂:前五周为课堂教学,每周一次3个小时的公共课,教学主题有地方立法的方位、立法权限、立法程序、立法调研与起草、我过城乡规划法律体系等。

Ø 学生实务操作:学生分组进行实地调研、起草调研报告、拟定立法架构、起草法规草案并进行集体讨论修改。

课程拟定如下:

第一单元:基础理论教学(5周)

第一讲:地方立法的方位

1.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政府规章的概念与特点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律规范体系的组成及其相互关系

3.人大在国家政治体制中的地位

4.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

5.党领导立法的主要途径与方式

6.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立法工作的实践

 

第二讲:立法权限

1.我国立法权的历史沿革

2.国家专属立法权

3.地方立法权的主体分类

4.地方立法权的功能分类

5.区域协同立法

 

第三讲:立法程序

1.立法动议与立法计划

2.人大常委会的审议

3.人民代表大会的审议

4.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审议

5.人大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

6.立法表决、报批、公布备案

 

第四讲:立法调研与起草

1.调研的方法

2.调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

3.调研问题的梳理

4.对策的提出

5.草案的结构

6.草案的条文拟订

 

第五讲:我国城乡规划法律体系

1.我国城乡规划体系架构

2.城乡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三规合一”改革

3.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原则、程序

4.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原则、要求与程序

5.国家、省、市、县级规划主管部门及其权限

 

第二单元:实地调研(2周)

拟安排学生到河北雄安新区进行实地调研。

1.安排学生分别到雄安新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改革发展局、规划建设局、公共服务局、综合执法局、安全监管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进行为期一周的跟班调研,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和立法需求。

2.安排学生分别到雄安新区所属雄县、容城、安新3个县,各召开两个座谈会听取基层意见:

1)召开县改革发展局、规划建设局、公共服务局、综合执法局、安全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县级有关部门对雄安新区规划管理立法的意见和建议。

2)召开乡镇、街道负责人和基层群众座谈会,听取基层关于雄安新区规划管理立法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单元:起草调研报告、拟订立法架构(3周)

1.学生整理跟班调研、基层调研情况,分别起草调研报告。

2.汇总学生的调研报告,起草雄安新区规划管理立法调研报告、立项论证报告。

3.针对调研报告所提立法需求,拟订雄安新区规划管理条例总体框架。

 

第四单元:起草法规草案(2周)

1.根据条例总体框架,进行起草分工。

2.立法人工智能系统使用培训。

3.运用北大法宝立法智能起草系统分别起草各章节法规条文。

 

第五单元:法规草案集体讨论修改(3周)

1.学生分别汇报分工起草条文的主要思路、依据和重点问题。

2.集体讨论,逐条修改条文。

3.形成“雄安新区规划管理条例(草案)”(专家建议稿)。

4.将专家建议稿提交雄安新区管委会、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参阅。

 

小结(1周)

学生分别总结参加本课程学习,特别是参加雄安新区规划管理条例起草工作的心得体会,座谈交流心得体会,并且争取各自形成一篇小论文。

 

课程达到的效果

使学生全面掌握立法原理、立法程序、立法技术等知识,培养学生立法工作的实践能力。

 

 

欢迎各位有意愿的同学选择2020年春季法律诊所课程,届时将在第一次上课时确定各个课程的同学名单。请各位同学关注诊所网站,学期初会公布第一次上课时间与上课地点以及选课注意事项。

  如有疑问请联系:法律诊所办公室 丁南南老师 电话13810449358

   

 

 

北京大学诊所式法律实验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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